财政信息

2016年许昌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4-01

许昌市检察系统

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本系统基本情况

一)本系统概况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内设20个职能部门;3个派出检察室(全供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检察官培训中心2个全供事业单位。许昌市检察系统主要职责是:一是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犯罪,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二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并结合办案进行预防;三是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是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行政编制142人,现有在职人数155人离退休62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26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务实发展为工作导向,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司法公信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全市“十三五”顺利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牢记重大使命,服务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致力打通“六路”、建设“五型许昌”战略部署,科学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二是遵循司法规律,全面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密切关注社会稳定新动向,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推进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真正把改革成效落实到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认同感。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治信仰,提升职业道德,践行司法为民。五是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正确方向。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就是发扬司法民主理念,自觉把检察权置于人民有效监督之下。

二、本系统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54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74.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案件款321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448万元。

三、本系统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5432.5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655.41万元,占30.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5.22万元,占9.3%;基本支出805.87万元,占14.83%;项目支出2466万元,占45.4%。主要预算项目是:豫南办案基地和河南检察官学院许昌分院支出800万元。

四、本系统“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6年会议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15万元,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规范该费用管理,严格控制该费用支出。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减少)64.2万元,原因是全市进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预算未批复,待公车改革到位,将统一进行核算该部分费用。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院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人事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处、案件指导处)、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局、检察技术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办公室(挂文化宣传处牌子)、考试培训处、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等20个职能部门。

许昌市检察系统主要职责是:一是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犯罪,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二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并结合办案进行预防;三是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是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行政编制142人,现有在职人数129人,离退休62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务实发展为工作导向,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司法公信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全市“十三五”顺利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牢记重大使命,服务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致力打通“六路”、建设“五型许昌”战略部署,科学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二是遵循司法规律,全面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密切关注社会稳定新动向,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推进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真正把改革成效落实到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认同感。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治信仰,提升职业道德,践行司法为民。五是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正确方向。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就是发扬司法民主理念,自觉把检察权置于人民有效监督之下。

二、本单位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524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86.3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案件款321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448万元。

三、本单位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5244.31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498.46万元,占28.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2.11万元,占9.38%;商品和服务支出789.74万元,占15.06%;项目支出2464万元,占46.99%。主要项目是豫南办案基地和河南检察官学院许昌分院支出800万元。

四、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6年会议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15万元,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规范该费用管理,严格控制该费用支出。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减少)64.2万元,原因是全市进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预算未批复,待公车改革到位,将统一进行核算该部分费用。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培训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培训中心

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检察院干警的教育培训任务和学历教育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培训中心编制14人,现有在职人数13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承担全市检察院干警的教育培训任务和学历教育的管理工作。

二、本单位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9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2.93万元。

三、本单位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92.93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76.11万元,占8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2万元,占6.8%;商品和服务支出8.5万元,占9.15%;项目支出2万元,占2.15%。

四、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6年会议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后勤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主要职责是:承担院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3人,现有在职人数13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承担院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二、本单位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9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5.26万元。

三、本单位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95.26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80.84万元,占84.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9万元,占7.13%;商品和服务支出789.74万元,占8.01%。

四、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6年会议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