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人饮酒遭拒绝 恼羞成怒竟伤人
发布时间:2022-05-23
来源:检察日报
醉酒后前往村民家继续喝酒,因同桌人不愿陪他喝白酒,竟恼羞成怒持刀将一人刺成重伤。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袁建福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
2015年7月22日晚7时,已在别处喝醉的袁建福手拎一瓶白酒来到村民袁某家,与袁光(化名)等人一同饮酒。其间,袁建福一再要求袁光等人与他一同饮用白酒,但袁光等人以喝啤酒为由拒绝。见他们当面拒绝自己,袁建福十分气恼,与袁某等人发生激烈争吵。争吵中,袁建福借着酒劲冲到隔壁一户人家,从该户人家家中拿出一把杀猪刀,返回袁某家将袁光捅伤。
经鉴定,袁光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袁建福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