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后潜逃多年 终不敌法网恢恢
来源:许昌日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国家的法律像张开的大网,对遵纪守法的人而言,平时基本感受不到其威严。但是,不管是谁,一旦触犯了它,它就会收拢起来,不留漏网之鱼。这不,韦某就亲眼看到了这一点。
2010 年,韦某被人抢劫。时隔4 年多,抢劫他的杨某终于落网。经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杨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 年,并处罚金2万元。他之所以落网,是因为被同伙“出卖”。其同伙落网,也不是因为抢劫,而是因为故意伤害他人。
事情要从2010 年8 月2日说起。当晚21 时许,韦某和女友开着车在我市东城区闲转。行至新兴路东段一小区南门附近时,韦某停车,两人在车上聊天儿。聊到尽兴处,两人都没有注意周围的情况。这时,意外发生了,车辆后门突然被人拉开。回头一看,韦某发现后排座位上坐着两名年轻人,一名拿着刀,一名拿着枪。
没错,韦某遭遇抢劫了。两名年轻人威胁他,让他把车开到郊区,否则就杀了他。由于担心女友的安全,韦某只能发动车辆。但是,他没有沿新兴路往东走,而是往西开向市区。是他一时慌乱搞错了方向?不是,是他“耍”了一个心眼儿。不仅如此,被两名年轻人发现后,他还故意把车“弄”熄火,而且主动示弱,表示要钱给钱、要车给车,只求别伤害自己和女友。趁两名年轻人不备,他向女友使了一个眼色。在他的暗示下,女友和他几乎同时跳车,边跑边呼救。后来,在出租车司机的帮助下,他报了警。
接到报警,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民警迅速赶至案发现场。然而,车辆此时已不再原地。车辆去哪儿了?办案民警最终在离案发地点不远的学院路上发现了它。当时,车辆就停放在路边,两名年轻人却不见踪影。由于获取的有价值线索不多,破案条件有限,办案民警迟迟未能抓获两名年轻人。匆匆3年过去了,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放弃努力,直到2013 年9 月。
2013 年9 月,因故意伤害,一名叫郑某的被告人被判入狱。在对其指纹进行比对时,公安民警竟发现其指纹与韦某被抢案现场留下的指纹一致。经讯问,郑某供述了伙同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玩具枪抢劫的犯罪事实。按照他的供述,2014 年7 月29 日,公安机关将杨某抓获。原来,案发当日,看到韦某和其女友跳下车呼救,杨某和郑某当时也慌了。他们试图驾驶韦某的车逃跑,但由于驾驶人杨某技术欠佳,没走多远就熄火3 次。行至学院路时,他们还撞伤一名路人。后来,他们弃车跑进了玉米地。
审查东城区分局移交来的卷宗后,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对其提起公诉。日前,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杨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