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倒下的大树砸死人后…

发布时间:2023-08-29

伐树砸死人后,有人出钱,有人顶包……原以为是一个“三全其美”的计划,不想却被办案检察官深究后露出破绽,三个人各自的美梦就此破碎……

 

请人伐树 致人死亡

 

2022年1月18日,家住固始县陈淋子镇的曾伟想翻新自家的老房子,看到屋后的一棵柳树越长越大,担心破坏了房屋的根基,便请本村村民李明、彭家两人将树砍掉。

曾伟虽与李明、彭家很熟,却不知二人缺乏伐木经验。伐树时,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李明用电锯锯树,为防止大树倒向房屋一边,彭家用绳子系住大树上端,用力向房屋的相反方向拉扯。突然,大树倾倒,一根树枝脱落,正好砸中彭家头部,后彭家经抢救无效死亡。

人命关天。彭家死亡后,曾伟一下子慌了手脚。李明也因为上有老、下有小,不停哭泣着苦苦哀求曾伟:“替我想想办法吧,我是给你家干活,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我进去呀!”

曾伟一时也拿不定主意。直到眼前浮现出妻侄王大田的影子时,他的心才稍稍平静下来。

 

急中生“智” 找人顶包

 

王大田是曾伟的妻侄,自由职业者,喜欢抽烟喝酒,一直为钱发愁,曾伟便找到他商量此事。

交代前因后果后,起初,王大田也一直在犹豫,拿不定主意。曾伟对他说:“大田,这事你承认下来便是,我给你一笔钱,公安也不会把你怎么样,到法院最多也是缓刑。彭家那边的事我来处理,只要他不告,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不用担心。”想想承认一下也没事,还有一笔可观的收入,在金钱的诱惑下,王大田最终答应了。

2022年2月22日,王大田与曾伟私下达成协议,收取曾伟4万元后,他把所有的罪责都揽过来,包庇李明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

“只要你不说,就没人知道。”曾伟反复叮嘱王大田。

同时,曾伟补偿被害人彭家近亲属20万元,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曾伟和王大田自认为很聪明,却不知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这是一起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介入后,王大田承认是自己伐树致彭家死亡,一切看上去似乎天衣无缝。

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经固始县公安局决定,2022年5月23日,王大田被取保候审。

 

东窗事发 双方反悔

 

2022年6月14日,被告人王大田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固始县公安局向固始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表面上看,王大田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但是检察官在讯问时发现了诸多疑点:首先是彭家死亡的细节交代不清,比如大树到底是倒向哪个方向,他是被树干砸中的还是被树枝砸中的,彭家死亡的具体时间等。同时,王大田一直在急切地问检察官自己会不会判处有期徒刑,好像在进行着某种交易。

“你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但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有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听完检察官的这些话,王大田一下子慌了,他身子发抖,额头上布满了汗珠。这让承办检察官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

办案检察官还对被害人彭家的父亲进行了走访。其父交代了实情,是李明伐树致其儿子死亡,与王大田毫无干系。“由于曾伟当时补偿了20万元,我们当时就签订了协议,现在感到很后悔,觉得对不起死去的儿子。”彭家的父亲说完,用手擦拭着眼角的泪水。

王大田听说自己可能要被判处实体刑罚,更觉得很不值得。“自己就拿了4万元,如果坐牢就赔大了,曾伟说没事,最多就是缓刑,看来是被他骗了。”王大田越想越气,毫不犹豫地向检察官道出了实情,并为自己的顶包行为感到后悔。

 

自作聪明 教训深刻

 

2022年12月26日,固始县检察院决定变更起诉决定书,彭家死亡后,王大田虽然知道真相,但仍作虚假证明包庇李明免受刑事追究,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12月8日,固始县公安局以被告人李明过失致人死亡向固始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12月26日,固始县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固始县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12月28日,固始县检察院以曾伟犯包庇罪向固始县法院提起公诉,由于曾伟犯罪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3年3月15日,固始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伟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2023年3月17日,固始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2023年3月23日,固始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大田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收到判决书,三人均流下悔恨的泪水。

曾伟说:“不该欺骗隐瞒,我的钱也花了,还被判处刑罚。”

李明说:“本想找个人顶包就了事了,结果是连累了他人,也害苦了自己。”

王大田说:“我是鼠目寸光,只看到了蝇头小利,以为能瞒天过海,结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自己种下的苦果,只有自己吞下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如此“好人”做不得

固始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程其静

 

生活中,我们总想要努力地对对方好,方能显示出情谊深厚,但这样的好必须要有界限,如果越过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盲目地去做“好人”就万万使不得。

本案中,王大田为李明“顶包”,曾伟为“帮助”李明逃避法律惩罚,自掏腰包补偿被害人彭家近亲属20万元人民币,达成调解协议,都认为自己重情重义,在做“好人”,殊不知法不容情,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为包庇罪。包庇的行为危害极大、破坏现场、延误救治,侵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案例中的曾伟、王大田便是构成包庇罪的典型。

真的好人,是遇到亲朋好友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及时举报或劝其自首,使对方及时改正,避免更加严重的后果。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不仅不利于对方的定罪量刑,自己可能也会锒铛入狱。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增强广大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也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当前,各级对农村普法的认识不足,农民自己也认为只要我不惹事,法律就不会管我,其实不然。农村人口数量多、地域面积广,虽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难度大,但只要立足农村现状和实际,创新完善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普法措施,结合具体的案件,用接地气的方式普法,就能提高普法效果。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