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两级院开展“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主题宣传活动
时值“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之际,许昌市检察机关按照省院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4月26日,鄢陵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活动。
检察干警和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先后来到鄢陵县东宝超市、德仁堂药店、京美家电等场所对食品、药品、电器等专利标识、专利号、生产厂家等信息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净化市场营商环境。在执法过程中,检察干警和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还向商家普及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现场演示如何识别和处理假冒专利商品,为他们在标注专利标识商品时能快速检索识别、严把进货关增加了防控手段。
随后,一行人来到许昌神飞航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地走访并进行座谈。座谈会上,企业代表介绍了该企业的发展过程及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与困惑,检察干警一一进行解答并向企业了解复工复产及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详细讲解了检察机关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最新政策措施。
2020年4月23日,长葛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先后到长葛市新华书店、娜娜书店、智慧书店等多个出版物经营场所进行检查,通过向负责人、店员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其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合法经营。
次日上午,该院又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考虑到防控疫情的需要,宣传以在电视、商场、广场打飞播、展示版面方式举行,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宣传活动结束后,相关人员又召开了座谈会,就2019年以来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研讨。
典型案例
李某某、司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许昌市某纸品加工厂擅自生产“清风”、“银鸽”等品牌的卫生纸销往市场;秦某某在没有见到“清风”商标所有权人任何委托手续的情况下,制造、销售印有“清风”标识的包装袋出售给被告人李某某。该案2019年10月28日提起公诉。2020年1月13日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司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秦爱国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今天
让我们来共同了解一下
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来源:中国普法
01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是由《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三部法律来构成的。
02《商标法》相关法律条文
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03《专利法》相关法律条文
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三条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4《著作权法》相关法律条文
第四十七条第(七)项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我们要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知识产权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