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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 督促整治冥币乱象规范祭祀用品市场

发布时间:2022-05-21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人们慎终追远、祭奠逝者、缅怀先烈的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传承着中华文明的祭祀文化,凝聚着民族精神。

    近日,许昌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临近清明节,集贸市场很多门店、摊点销售的冥币存在高仿人民币图案情形。这些高仿人民币的冥币,除正面将“中国人民银行”替换为“天地通用银行”或“中国天地银行”等字样,其大小、颜色、花纹、图案等都与现行流通或者曾经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且使用已故国家领导人、革命先烈头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因此,销售高仿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行为,损害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流通货币的严肃性,已明显违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将已故国家领导人、革命先烈头像印制在冥币上进行销售,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名誉和形象,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许昌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开展调查取证,依法向当地负有管理职责的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及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机关积极履职,依法对市场销售高仿人民币图样冥币问题进行专项清查整治,维护人民币权威,维护伟人形象。截至4月2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及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采取单独执法或联合执法方式,集中开展专项清查整治活动,着手对祭祀用品市场进行整顿。

    一年一度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在这寄托追思的特殊时节,适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也倡议和呼吁,广大民众要文明祭祀、生态祭祀、安全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