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培训方式,提升法庭能力,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强市建设
创新培训方式,提升法庭能力,
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强市建设
——“公诉人法庭能力建设”培训班在许昌市鄢陵县举行
2016年11月1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公诉人法庭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在许昌市鄢陵县举行。
培训班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河南省检察业务专家、河南省十佳公诉人、资深律师、优秀法官等具有丰富办案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就庭前预案、法庭发问、法庭举证、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内容进行授课。豫南部分市院主管公诉工作领导、公诉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许昌各县(市、区)院公诉、未检、案管、研究室部门干警参加。
此次培训不同于以往的业务培训,坚持“三项原则”,突出“四个特点”。三项原则具体是,不在于理论的研讨,而在于经验的分享;不在于内容的系统性,而在于观点的独特性;不在于语言的逻辑性,而在于方法的实用性。培训呈现四大特点,一是形式新颖。此次培训采用沙龙的形式,人人都是参与者,个个皆是发言人。主持人穿针引线,主讲人传授知识,各地市的参训人员亦能畅所欲言,大家通过这种方式互补学习、切磋交流。二是选题合理。培训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以法庭能力建设为主旨,目的在于补强公诉人在法庭实务这一短板,加强检察人才建设。三是内容实用。培训邀请多名业务专家、全省十佳公诉人,紧贴检察实务,以庭前准备、法庭发问、示证、质证、辩论等问题为培训内容,将加强公诉人法庭能力建设落到实处。四是气氛活跃。此次培训还专门邀请了优秀法官、资深律师参加,从检察系统以外的视角提出公诉人在法庭上应注意的问题;豫南部分院的主管检察长、优秀公诉人也都踊跃发言,分享当地的工作经验。各种经验、观点交流碰撞,气氛活跃。各地参训人员也纷纷表示,这样的培训形式别出心裁且实用性强,令人获益匪浅,希望有机会可以再次组织参加。
今年以来,市院公诉二处按照建设检察工作强市总目标,以打造“品牌公诉”为引领,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狠抓公诉人能力建设,推动公诉工作转型发展。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从抓好公诉人“有效发问、有效辩驳、有效说服”三种法庭能力入手,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公诉人的立体式多方位培训、培养。一是搞培训,教方法。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知名专家对全市公诉人开展专题培训。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许昌市院副检察长范仲瑾多次为全市公诉干警开展三项能力实训。多次组织开展公诉人律师论辩赛、公诉人大学生论辩赛、公诉人论辩赛等,加强训练。二是搞模拟,练能力。对办理的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庭审前组织开展庭审模拟实战训练,增强证据运用能力和庭审抗辩技能。如办理的驻马店原市委书记刘国庆巨额受贿案,庭前认真组织互换角色的模拟实战对抗演练,极大提高了法庭讯问的目的性、法庭质证的针对性、法庭辩论的有效性。新华网、凤凰网、大河报、河南法制报等先后报道庭审情况并对公诉人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三是搞实战,促提升。常规案件实行以老带新、搭配出庭;典型疑难案件由全市公诉精英出庭公诉,全市公诉人员集中观摩;全市两级院各单位每月开一次观摩庭,倒逼公诉人自我加压、提高水平。经过几年来循序渐进的不断坚持,先后培养出了多名全省“十佳”和优秀公诉人,成功办理了多起厅级以上职务犯罪大要案和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功展示了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工作经验分别在全省十四检会议、全省重死刑案件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