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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5-21

 

 

 

 

 


为深入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简称“两法衔接”工作),11月13日,市检察院侦监处联合许昌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推进会。许昌市直16个行政执法单位“两法衔接”工作负责人、魏都区部分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录入员、全市两级院侦监部门“两法衔接”专职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通报了全市两级信息共享平台的整体运行情况,结合当前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传达了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有关工作部署。会前,市检察院组织专人,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六个基层检察院2012年以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公司进行了沟通,协调该公司工程师利用此次会议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录入流程、基本内容及录入规范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培训。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凝聚执法合力。两法衔接工作涉及单位(部门)多,国务院、河南省检察院及许昌市检察院的有关文件还对两法衔接工作规定了联席会议、案件咨询、走访调查、统计通报、定期培训、备案审查等制度,各单位只有精诚团结、积极合作,才能将这些制度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形成执法合力。河南省“双打办”和省检察院下周还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两法衔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准备。二是要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录入信息今年6月份,河南省检察院与省直17个行政执法单位联合会签并下发了《河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把信息录入工作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确保有关案件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及时、准确录入。同时,要向检察机关及时报备有关案件材料。三是要依托信息平台,扎实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自2014年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在全国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简称“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该专项活动将持续到2016年底。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许昌市检察院印发的“两个专项”监督立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突出重点,认真履职,依法查处、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并及时准确地将案件信息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四是要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证据意识。实践中,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时只注重对违法事实的处理,不注重深入的调查取证,有些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时证据已灭失,再侦查已有相当的难度,最终可能因证据不足而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因此,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树立证据意识,在查办涉嫌犯罪的重大案件时,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共同行动,在第一时间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为移送案件、顺利诉讼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