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检察院牵头召开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安排部署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5月10日,许昌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牵头召开了市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专题安排今年高检院部署的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市直19家行政执法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许昌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许昌市检察院侦监处有关人员参加了联席会。
会议首先传达了《许昌市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涉及的行政执法单位参加专项活动的内容做了具体的要求和部署。接着,各单位参加会议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如何开展好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最后达成了如下共识:
一是要加强沟通,统一认识。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在移送案件、移送证据、提请检验、鉴定、联合执法、监督立案工作中,积极配合沟通,健全协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在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共同推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深入开展。5月20日前,各行政执法机关对三年来查办的危害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看是否存在应当移交而未移交的情况。
二是要准确录入,规范管理。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录入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全面、准确的录入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的相关信息,发挥好信息共享平台发现案件线索、进行案件咨询的作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明确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负责信息的录入工作,规范管理。市检察院将探索建立经常性检查制度、与行政处罚缴款底单对照制度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全面、准确地进行信息录入。
三是要严格标准,依法移送。行政执法单位要提高职业敏感度、职业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素养,按照《许昌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及时发现和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五月下旬,市检察院将选择二个人民群众关心、与民生紧密联系、行政处罚案件较多的行政执法单位,与有关部门联合对案件移送工作开展专门监督检查,从中依法监督移送、立案查处一批涉罪案件。
四是要强化证据意识,提升执法水平。在办案过程中,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重视证据特别是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直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证据的发现、收集和固定,提高移送案件的成案率。在查办重大案件时,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在第一时间对证据的发现、收集和固定提出指导意见,为后续案件诉讼创造条件。市检察院将于6月下旬和7月下旬组织两期两法衔接工作培训班,重点加强对案件移送标准、办案流程及发现、收集、固定证据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