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牢基础 在角色转换中树立检察形象——市院控申处实行周学习制度,提高业务素质
发布时间:2022-05-21
为迅速承担修改后的两大诉讼法及刑诉规则等办案规定赋予控申检察部门的新职能,圆满完成控申检察工作由“转”到“办”的重大转变,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发生的新问题、新情况,树立检察干警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市院控申处把加强新法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作为“形象建设年”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实行周学习制度。即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组织全处干警集中学习修改后的两法,控申处干警每人准备一个专题,轮流讲解新法规定及适用,以此迅速推动新工作全面展开。
4月15日下午,市院控申处周学习选定的专题为“民事案件受理工作分析”。学习会上,控申处处长张小敏详细阐述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200条、208条、209条中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规定以及高检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通知》的主要内容,魏孝畏汇报了近期申请民事抗诉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参加学习的干警对案件受理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可能引发的风险等进行了全面分析,探讨了控申部门在民事抗诉案件中的职能和受理工作的细节问题,并就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将大量的上访案件纳入法制轨道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提高了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厘清了民行案件受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增强了开展该项工作的信心,学习会中形成的初步建议也将对今后工作的开展产生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