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

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牛晓丽到许昌出席二审法庭并开展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24-03-14

近日,周某某故意杀人、盗窃案依法公开开庭,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牛晓丽出庭并发表意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郭保振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庭后,牛晓丽副检察长到许昌两级检察院开展调研座谈。

依法出庭履职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2022年5月30日,在许昌市区一出租屋内,非法同居的被告人周某某与被害人徐某某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周某某用被子盖住徐某某,双手长时间捂压其口鼻部,致徐某某当场死亡,之后分尸抛尸。徐某某死亡后,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转发微信红包的方式将徐某某手机内的4800余元钱款据为己有。一审法院以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宣判后周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牛晓丽副检察长承办该案后,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依法提审上诉人周某某,并针对争议焦点拟定了详实的出庭预案。庭审中,牛晓丽副检察长根据上诉人周某某的辩解有针对性进行了讯问,依法示证、深入质证,围绕主观故意、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等进行了法庭辩论。整个庭审严谨高效、文明规范。因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是履行检察官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办案为中心,持续深化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开展基层调研

庭审结束后,牛晓丽副检察长一行到魏都区院调研检察大数据应用工作,现场听取了工作汇报,参观了党建活动中心和“魏未来”未检心理辅导室。她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遵循“小切口、见效快、成本低”的原则,着力研发优秀模型,持续加强推广应用,完善相关配套建设,做优做强数字检察工作。

召开座谈会

当天下午,牛晓丽副检察长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全市检察机关重大犯罪、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情况汇报,与干警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并结合正在开展的“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升政治能力。以“政治高站位”为统领,锤炼政治品格、把准政治方向,提升政治“三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政治和业务深度融合。二是提升履职能力。以“队伍高素质”为基础,注重以习近平文化思想提升队伍“软实力”,强化业务实训,通过庭审观摩、业务竞赛、理论研究等途径发现培育优秀干警、骨干人才。三是提升管理能力。以“管理高水平”为保障,靠制度来管人、管案、管物、管事,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实现遵循规律、科学管理,向管理要引领力、执行力。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高质效监督、指导、办理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