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犯罪检察

许昌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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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涉外经济案件办案能力和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1218日,许昌市检察院组织市县两级院刑事检察干警,对建安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营企业驻外人员职务侵占案进行庭审观摩。当地工商联、涉案民营企业员工代表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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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属于涉外案件,系民营企业驻外人员在外国实施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在案件管辖、涉外证据调取、证据形式及效力认定上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外职务侵占案件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被告人到案后拒不认罪,提起公诉后认罪认罚,辩护律师对量刑持不同意见,庭审具有一定对抗性。

庭审中,检察机关围绕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职务侵占的事实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运用多媒体分组向法庭出示案件证据材料,并就涉外证据效力进行重点阐释,详略得当、清晰明了,有力指控了犯罪事实。针对辩护人提出的量刑异议,检察机关在公诉意见书中详细阐明量刑情节和依据。在法庭教育环节,结合被告人行为危害性,从个人层面、家庭层面、企业层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从法理情的高度引导被告人真诚悔罪,对旁听的企业员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被告人当庭表示愿意退赃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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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许昌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庭审观摩评议会。建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承办人员介绍了该案办理背景、遇到的困难、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具体举措等,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经验借鉴。参会人员围绕庭审流程、公诉人表现、庭审效果等方面深入研讨交流,对该案庭审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就该案法律文书制作、举证质证方案、公诉人庭审临场应变、法庭教育重点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提升改进的意见建议。评议总结阶段,与会人员提出,针对涉案企业存在的监管机制不健全等管理漏洞,检察机关应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引导企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防控企业利益再次受到犯罪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