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

全市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展播——赵宇:青春献公益 丹心映检徽

发布时间: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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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选树既保“底色”更有“亮色”、体现新时代精神的检察英模,激励全市检察干警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先进典型推荐活动,现将典型人物事迹予以展播。

长葛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

赵宇

该同志自进院以来,始终把群众的需求作为检验工作质效的标准,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务实重干,用忠诚和担当为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被省、市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2021年2月被河南省检察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第二届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赵宇,女,汉族,38岁,共产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长葛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负责人。

近年来,她主动担当作为,带领部门推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突出重点,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强民事检察

从事民行检察工作以来,她办理民事监督案件数十起。2021年她办理的蔡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优秀案例”,被《检察日报》报道。在教育整顿活动中,她立足办案实际,带头办理群众反映久拖不决的执行监督案件,其中她办理的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督促法院恢复执行并执行完毕,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终于拿到了20余万元货款,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得以保障,该案被省检察院认定为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中的典型案件。因在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成绩突出,长葛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先进集体”。

二、主动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全力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近年来,她带领办案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百余件,全力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她办理的英烈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办理的涉窨井盖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行政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窨井盖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该案被许昌市检察院评为年度公益诉讼典型案件;办理的督促整治“白色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以公益诉讼助力2021年全国最严“禁塑令”在长葛落地生效,督促各职能单位形成《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文件,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并被最高检网站转载。

她守护公益,初心为民,组织开展的“服务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长葛段”公益诉讼专项整治活动,会同南水北调中线长葛管理处共商共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以公益诉讼之力推动南水北调干渠长葛沿线一级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安全的突出问题得以整治,为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该工作成效被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采编,今年5月,《检察日报》、河南卫视新闻联播、《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等主流媒体相继予以重点报道。

赵宇同志通过平凡的工作中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通过自己平凡的工作展现了检察干警不平凡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