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

全市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展播——孙娜:务实奉献勇担当

发布时间: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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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选树既保“底色”更有“亮色”、体现新时代精神的检察英模,激励全市检察干警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先进典型推荐活动,现将典型人物事迹予以展播。

禹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孙娜

从事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对孙娜而言就像是一场慈善的修行,在救赎、抚慰一个个幼小心灵的同时,也使思想和灵魂得到提炼和升华。在这条修行的道路上,孙娜为孩子们的改变而欣喜,为孩子们的无知而忧虑,为所在家庭的不负责任而气恼。孙娜庆幸能够从事这项工作,它使自己的人生目标更加明确,精神世界更加丰富,心地更加宽厚温和,孙娜表示将以更加坚定的步伐在这条修行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

孙娜,女,汉族,197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7月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同年12月被分配进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现任禹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员额检察官。

    25年来,孙娜同志先后从事过审查逮捕、研究室、案件管理、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等工作。2003年通过竞聘走上中层副职岗位,2007年任研究室主任兼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任未检科科长,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任第五检察部主任,现主要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25年来,不管在哪个岗位,不管担任什么职务,“忠诚公正,担当奉献”一直都是她工作信条和做人原则。2004年被许昌市检察院授予“首届十大优秀检察官”,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2021年被评为许昌市“巾帼建功标兵”,2022年被禹州市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党员服务标兵。

政治忠诚,勇于担当。强化政治引领是新时代检察官必备的基本素养。孙娜同志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贯穿办案和工作始终,把讲政治、服务大局融入到办案和工作各个环节。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作用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权益保护的检察职能,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2021年,第五检察部所办实事占全院办实事总数半数以上。疫情防控期间,她率先垂范,带领部门新老党员积极下沉社区,投身抗疫一线,3名同志事迹被“河南检察”官微刊发。

率先垂范,严格履职。率先垂范,带头办案。严格履行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职责,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021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38件56人。规范接访、处访程序。制定新的接访制度,转变接访理念,不断提高首信、首访的化解率。2021年以来,无因接访不当引发新的矛盾或突发事件。立足本职,突出未检特色。严格执行未成年特别程序规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积极推动刑事和解,自行开展社会调查,大胆使用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并同步开展考察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率达50%以上。依法能动履职,注重监督效果。一是强化刑事法律监督。通过案件办理,查微析疑,充分发挥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2021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提出涉未成年人特别程序适用违法10余件次。二是强化行政检察监督。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移交行政执法监督线索等途径,监督市文广旅局依法关停20家无证KTV,对多家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予以处罚。拓展履职,强化法治宣传。统筹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14场次,受教育师生、群众达20余万人。

勇于创新,注重典型培育和品牌创建。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序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刑事检察工作,做到四大检察同向发力,落实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规范开展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工作。所办理的楚某综合司法保护案,入选2021年全省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被同步转发。结合案件办理,创设的“蓓蕾呵护 禹爱同行”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站被许昌市院确定为创新品牌,已推荐争创全省“豫检品牌”。5月31日,该工作站在市院、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已揭牌成立,为打通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向基层延伸“最后一米”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风优良,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用自身实际行动为同志们做好表率,通过强化制度学习、谈心交心、廉政家访等形式,构筑组织监督、干警自律、家庭约束“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责任和思想道德防线。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部门全国模范检察官“胡永伟”的典型效应,用他的言传身教感染和带动部门干警认真落实各项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把监督从八小时工作内延伸到八小时工作外,全方位扎牢队伍拒腐防变的篱笆,确保所带队伍无涉检上访和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