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

袁向娜:为梦想不断前行

发布时间:2022-05-20

人物档案——

姓名:袁向娜

职务: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二处检察干警

荣誉:“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许昌市青年卫士”、 “许昌市巾帼标兵”、全省“首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等。

 

在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女检察干警,她看起来柔柔弱弱,但办起案来干净利落。她,就是该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干警袁向娜。

2004年10月,袁向娜怀揣检察梦想走上了检察工作岗位。起初的近5年,她在长葛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内勤工作。2009年3月起,她成了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大家庭的一员,刚开始从事检察统计和检察信息工作。

但不管在哪里,她从来没忘自己的梦想。“我一直被公诉工作深深吸引。”她说,和其他公诉人聊天儿时,她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羡慕,会想象自己站在法庭上的样子。

为梦想不断前行,她一点点去积累。干内勤工作时,她培养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干统计工作时,她培养自己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宏观把握能力,加深对办案流程的了解;干信息工作时,她培养自己捕捉敏感点和写作的能力。工作之余,她还关注报刊杂志上理论前沿、法学大家的著作等。只要与公诉有关的,她都尽力去搜集学习。

厚积薄发,当机会来临时,她成功把握住了。2012年3月,她被调至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成为公诉人一直是我的梦想,我必须做好。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回忆当时的心情,她说,“知识的温故、心理的适应……需要准备的东西太多了。”激动而又不安,高兴而又倍感压力。在这种纠结的情绪中,她接到了一个电话。

她清楚地记得,那天是2012年3月21日。下午快下班时,她突然接到处长打来的电话,说要给她分一起案件。挂断电话,她以最快的速度跑上楼,抱着卷宗走回自己办公室时就如同抱着一个婴儿。

那是一起绑架杀人案。本着最严格的证据标准,她认真阅卷,认真提审。提审时,犯罪嫌疑人陈某辩称只参与了绑架。可是,按照其同伙的供述,陈某同时参与了杀害被绑架人。根据法律规定,仅有供述不能够定罪。这意味着,袁向娜必须找出新的证据。怎么办?她将心中的疑惑向同事请教。在同事的启发下,她重新阅卷,发现陈某在作案细节方面的供述非常详细,甚至供述了将被害人投井时扔下了什么物品。对照打捞上来物品的清单,她找出了相关证据。最终,经提起公诉,陈某被判处死缓。

“公诉工作涉及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如果没有过硬本领,我们怎么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回顾办理的第一起案件,袁向娜说,她意识到,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此,她开始留心处里老公诉人的办案特长。“老韩”出庭指控犀利有力、“老岳”审查案件“火眼金睛”、“老刘”考虑问题单刀直入……她有意识地去培养、学习,并将技巧、策略运用到一起起案件的办理中。

她办理过一起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系列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多次窜至校园侵害未成年女性。受理案件后,她在不打扰被害人生活的情况下,听取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意见,并多次实地进行勘查,固定完善证据。后来,杨某被执行死刑。案件办结后,她还针对校园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了校园安全建设。

如今,袁向娜已成为一名优秀、自信的公诉人。4年多来,她已办理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案件50余起。她付出过辛劳,洒下过汗水,也收获了累累硕果。“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第六届“许昌市青年卫士”、全省“首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一系列荣誉花落其身。2016年2月,她被荣记三等功。“现在的我就像一个上满发条的钟表,每天过得充实而紧张。”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