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严厉的 也是有温度的——许昌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对一起故意杀人案支持公诉
“法律是严厉的,也是有温度的,一切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切有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一切最大程度地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这就是法律的温度,就是法治的力量,就是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2022年12月14日上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赵艺林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市中级法院院长周志刚担任审判长。
2022年3月21日,汪某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持凶器将妻子杀死,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该案于2022年8月22日移送至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为疫情防控,今天我们以视频形式和你见面,你本来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但你的一时冲动造成家庭破碎,很让人惋惜。希望你能真诚认罪悔罪,减轻自己的罪责,争取宽大的处理。”市检察院检察长赵艺林在远程提审汪某某时,耐心开展法治教育,最终促使汪某某真诚写下悔过书,并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前,赵艺林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仔细审查全部案件材料,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制作详细讯问提纲、示证方案,为庭审抗辩作了充分准备。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依法讯问被告人,并分组出示了起诉书指控的汪某某故意杀人的各项定罪、量刑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均表示没有异议。
“孩子已经永远失去了母亲,父亲也面临法律的惩处,他们才是本案最大的受害者,检察机关已启动司法救助,尽最大努力降低该案对他们心理、生活的不利影响。亲情的存在对孩子们是最大的慰藉和精神支持,希望两个家庭能够一切向前看,能够最大程度的止损,能够对两个孩子再少一点伤害,能够过上最有利于他们成长的生活……”
赵艺林检察长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重点进行了庭审教育,既体现了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的力度,也彰显了对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家庭人文关怀的温度。被告人汪某某当庭泣不成声:“我对不起家里人,对不起岳父岳母和两个孩子,给他们造成了伤害。我认罪认罚,希望能得到从宽处理,让我有机会再为老人尽孝,为孩子尽责。”因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日宣判。
检察长带头办案,是履行检察官职责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提升办案质效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已成为常态。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针对本案办理中发现的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将持续深化落实“六防六促”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常态化排查化解,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关心爱护,做好案内案外、案前案后文章,以止于至善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