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业务

回应群众需求 服务乡村振兴 ——全市两级院同步行动“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2-05-21



3月26日上午,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联合市政府食安办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走进乡镇、街道的小超市、小餐馆、小作坊、食品批发市场等场所,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经营的食品,特别是方便食品、饮料、肉及肉制品、调味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围绕经营资质、食品存放、进货渠道等关键环节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假冒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等人民群众关注的影响食品安全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许昌市人民检察决定集中开展“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3月19日印发《许昌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农村网络食品销售监管等方面开展深入监督,主动对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以农村食品安全为监督重点,加大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食品生产、销售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把为民实事办实办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