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积极推动全市政法机关统一派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市检察院积极履行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认真落实、全力推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许昌市政法机关统一派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中小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全市1017所中小学校(含职业中专和民办学校)每个学校均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目前,全市派驻法治副校长已经到位,并正在全面开展相关工作。
今年以来,针对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机关派驻法治副校长各自为战,学校旱涝不均,存在“挂名”和“墙上”法治副校长、教育真空,有的学校多家派驻而农村、山区、民办学校派驻空缺等问题,市检察院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积极推动许昌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整合全市政法干警力量,向全市中小学校集中派驻,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法治副校长无遗漏全覆盖,解决有的学校多单位、多头进校园、重复授课,学校疲于应付和有的学校无人问津等问题,规范开展法治教育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许昌市成立了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检察院。11月19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许昌市委马正兰副书记和张桂平检察长分别对全市法治副校长派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人大监督、检察主导、教育主责、政法联动、社会参与”的大保护格局,并要求按照区域管辖、就近便利的原则,确保一校一长全覆盖。许昌市各县市区党委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开展本地派驻工作,在一个月时间内即完成了会议召开、学校梳理、片区划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台账、完成选聘派驻等工作。
完善派驻工作机制。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的决定》,市检察院代领导小组起草制定了《许昌市政法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和派驻学校职责,任职条件,选聘、解聘办法。并规定全市所有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由公、检、法、司四家政法单位统一分配、统一驻派,确保法治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建立法治宣讲课件库。市检察院建立了涵盖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防网瘾以及未成年人自我防护知识的相关课件、视频、授课稿等85个,向全市政法机关和学校开放,供全市法治副校长和学校思政课老师选择使用,解决了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工作的后顾之忧,并鼓励法治副校长根据案发态势、学校实际情况,创新宣讲形式,丰富宣讲内容,不断更新课件库内容。
有序推进落实。全市政法机关及教育部门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相互协作,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副校长派驻工作。其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等25名同志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12月4日,市检察院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单位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协调推动者,组织市级政法机关统一派驻法治副校长启动仪式,许昌市第六中学、许昌市许州路小学、许昌市特殊教育学校、许昌工商管理学校的4名校长作为代表,分别为派驻本校的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4名法治副校长代表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