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检察院围绕“花都”发展大局 善用检察建议守护优良生态环境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布时间:2022-05-21
鄢陵县花木生产历史悠久,素有“花都、花县”之美称,是沟通南北花卉的桥梁和纽带。2019年5月25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该县名优花木科技园区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多发,严重破坏了旅游生态环境,危害群众健康休闲和生命财产安全。
接到该线索后,鄢陵县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干警赴现场连续三天蹲点,对园区货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针对发现的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缺失、货车闯禁行、超速超载、道路压坏、噪声污染、交通事故易发等问题,该院形成了《关于名优花木科技园区货车交通违法情况的调查报告》,提出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管理职责的意见建议。该报告呈报县委主要领导审阅后得到肯定和支持。
6月17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鄢陵县公安局、鄢陵县交通运输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法定职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园区货车交通违法问题。两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表示立即成立联合小组,部署开展园区货车交通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下一步,鄢陵县检察将持续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履职整改到位,守护“花都”优良生态环境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鄢陵县院第四检察部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