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与市政府食安办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为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根据省院统一部署,6月21日上午,许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海德民在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和惠的陪同下,带领相关人员一起到我市部分学校及药店集中开展公益诉讼集中宣传和监督活动。
检查组一行重点围绕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周边的午托机构、餐饮机构等场所,全面查看厨房环境、加工过程、清洗消毒、食品原料购进信息及使用情况等餐饮加工重点环节,查看是否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在兴业路幼儿园学生餐厅,海德民副检察长查看了食材购进台账及相关手续,询问了校方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查看了部分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并详细询问了各工作岗位流程及食品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情况。在许昌学院附属中学和许昌高中,海德民副检察长查看了学生食堂的厨房环境、加工过程、食品留样及原材料储存等有关情况,重点询问了“互联网+明厨亮灶”使用、校长陪餐制的落实及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情况,并对执法监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其间,检查组一行来到大参林药店和阳光大药房,查看药品购进渠道及手续,重点查看了处方药销售及执业药师在岗情况。
海德民副检察长强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不能有一丝疏忽和大意,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工作。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保护公益、惠及百姓,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拓宽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渠道,扩大专项监督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有效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许昌打造曹魏美食之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