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5-21
为解决打击危害民生食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12月12日许昌市检察院侦监处与许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开座谈会,就公安机关查处的“油条”中添加膨松剂(含硫酸铝氨、硫酸铝钾)致铝含量超标案件,如何定性与处理进行了研讨。许昌市检察院侦监处处长王永初、公诉处副处长庆志刚和许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领导,及各县市(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公、检机关就“油条”中铝含量超标案件的认定与处理达成四个方面共识:第一、关于此类案件认定和处理,应全面考量“油条”中铝含量超标程度、行为人从业时间、制售数量等因素,区别对待,对于情节轻微的案件不宜按犯罪处理;第二、关于对犯罪的外地人适用强制措施的问题,在确保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对涉嫌犯罪的外地人可以采取取保后审强制措施,把提请批准逮捕作为最后的强制手段,确保外地人和本地人适用强制措施上平等;第三、关于证明“油条”中铝含量超标与引起食源性疾病之间的关联性,专业机构的出具检测报告和政府疾控中心出具的危害性说明等书证,可以作为认定引起食源性疾病的证据;第四、关于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及违法性认识的认定,要结合证人证言、行政职能部门执法情况、行为人认识能力、犯罪动机等因素综合判断,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