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督查组莅临我市进行督导检查
为了推进高检院、公安部关于 “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确保我省“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9月19日上午,河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周一、省公安厅法制处魏轩、省检察院公诉一处锦传涛及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赵鹏飞一行四人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我市“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在座谈会上,许昌市检察院侦监处汇报了全市关于“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了活动取得的三个方面的初步成效:一是基本摸清了“另案处理”案件底数和人员情况;二是对存在问题的案件逐案进行了督促整改;三是结合整改,建章立制。同时,指出专项检查活动存在的五大问题:一是“另案处理”标准宽泛,随意性大;二是对“另案处理”的在逃人员未能及时抓获,查证不力;三是“另案处理”案件案卷材料管理不规范;四是工作责任不落实,经费和警力保障不到位;五是对“另案处理”案件监督工作不到位。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加强对“另案处理”案件的审查和监督;二是明确“另案处理”案件适用范围及移送材料范围;三是建立公、检“另案处理”案件长效工作机制。要建立“另案处理”案件报告审批、信息共享、定期跟踪、公检联席会议等制度。按照省院安排,当天,督查组一行又到禹州市院进行抽查并召开座谈会。禹州市院侦监科科长代表禹州市院向省院做了书面汇报,报告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禹州市院活动开展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三项整改措施,同时,明确了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建立“另案处理”登记案卡制度;二是建立“另案处理人员”说明制度;三是建立 “另案处理”网上信息平台。
在督察组听取了许昌市院及禹州市院的汇报并实地查阅相关台账材料之后,周一副处长对许昌专项检查活动取得的成效及机制建设方面开展的积极探索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强化监督与协调配合相结合。要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到既严格依法监督,对公安机关适用“另案处理”存在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又要注意讲究方式方法,积极争取公安机关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二是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市院要加强调研督导,全面掌握本地区两级院的工作进度,要通过联合督查、抽查互查、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指导当地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三是总结经验与分析问题相结合。要注意加强上下级院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下级院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上级机关;上级院要善于发现推广下级院的经验做法,帮助下级院分析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排除干扰;四是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要注意总结本地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好的做法与工作亮点,吸收借鉴其他地方取得的经验成果,特别是在解决共性问题与突出问题方面的成功经验,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展开研讨,探索建立适用“另案处理”及时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