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汪伟宏等10名同志检察职务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2
各县(市、区)院,市院各部门:
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许人常任〔2022〕21号),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2年6月27日表决通过:
任命
汪伟宏同志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徐小燕同志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杨鑫伟同志为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松太同志为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亚峰同志为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 远同志为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伟召同志为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晋伟杰同志为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王柯同志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远同志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晋伟杰同志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汪伟宏同志的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小燕同志的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金晓华同志的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鑫伟同志的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