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犯罪检察

庭审观摩零距离 评议交流促提升 ——市检察院在建安区组织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发布时间: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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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加强公诉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5月31日上午,市检察院组织对建安区院办理的岳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伍良召,建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哲,建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晋伟杰,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彦涛,全市两级院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业务骨干参加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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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讯问,全面客观举证质证,就被告人岳某某等人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证据采纳、量刑情节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案件事实与庭审情况开展了深刻的法治宣传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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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在建安区检察院召开了评议座谈会,从法律文书、出庭规范、法庭调查、法庭讯问、法庭辩论、整体效果等方面,对本次庭审作出了全面评议,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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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伟杰检察长从把握好政与法的艺术,当好“政治家”;把握好证与控的艺术,当好“法学家”;把握好诉与辩的艺术,当好“演说家”;把握好攻与防的艺术,当好“谋略家”四个方面,对公诉人提高业务素养和出庭公诉能力提出希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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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彦涛对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出庭支持公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理解市院每月组织庭审观摩评议的目的和意义,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得力、行动上积极。二是要开展好庭审观摩评议,善于总结庭审得失。认真组织学习最高检《关于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和《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通过庭审充分展示国家公诉人良好形象。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庭审实战历练,不断提高庭审规范,切实在庭审实战中历练和提升出庭支持公诉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