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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有尺度亦有温度 听证会“搬”到家门口

发布时间:2024-06-28

我认识到错了,不应该动手打人,谢谢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也帮助修补了我们邻里之间的感情。在听证会现场,犯罪嫌疑人付某甲向检察官表达谢意。

20242月,犯罪嫌疑人付某甲和同村村民付某乙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双方厮打,付某甲用拳头将被害人付某乙打伤,经鉴定,被害人付某乙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20244月,该案件以付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到襄城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阅案件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所在的乡、村干部、公安承办人员沟通协调,在多方努力下,两家终于达成和解,握手言和,这桩因琐事而发生的矛盾得以解决。襄城县检察院提出对付某甲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举行公开听证。

2024626日下午,襄城县检察院检察官驱车来到付某甲所在的村庄,举行了一场家门口的听证会,邀请该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公安民警、律师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重点阐述了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听证人员围绕案件事实发表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确实充分,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付某甲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结束后,该院检察官与村干部深入交流,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如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更大矛盾。今后,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将继续坚持治罪治理并重,凝聚各方力量,协调联动,促成刑事和解,同时通过公开宣告、公开送达、法治宣传等方式,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做好轻罪治理后半篇文章。同时,现场对村民容易涉及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等常见罪名以案释法,耐心解答村民的提问,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

此次公开听证,是全面贯彻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将听证会到群众家门口,能够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司法过程,不断强化司法公信力。襄城县检察院将积极探索便民利民举措,用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不断回应社会法治需求,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