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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华生一行到禹州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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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上午,许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华生,第二检察部主任刘艳霞一行到禹州市检察院就高质效办理案件开展调研,禹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鑫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勇军、陈红钧、罗向阳及相关干警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杨鑫炜汇报了我院刑事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参会人员分别从转变司法理念、提高证据审查能力、提升出庭指控犯罪水平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侯华生副检察长详细了解了我院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对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肯定,并就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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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华生副检察长指出,高质效办理案件要重点围绕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强化转变司法理念,树牢正确的案件质量观。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前提下,坚持“慎刑”原则,善于运用不逮捕权、不起诉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公平公正办理案件。

二是强化证据审查判断,不断提高办案能力。诉前加强引导,诉中审查沟通,诉后跟进协调,全面提高证据审查判断能力。转变证据审查方式,注重证据的综合审查和分析运用。审查中要学会灵活运用“内心确信”原则、“对立统一”原则、“差别一致”原则,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不断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就相关案件统一证据标准,提升监督能力,做到主动监督、全面监督、精准监督。

四是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把法律文书质量,细化办案工作流程,努力提高执法办案流程规范化水平,全面规范出庭公诉工作。

五是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落实检察官权利清单中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承办检察官的权利与责任,建立健全三级审核制度,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严把案件“受理关”、流程“监控关”,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依法规范办案。

六是强化案件指导,主动担责担难担险。许昌市院要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办案指导,切实为基层院排忧解难。

最后,乔勇军就如何高质效办理案件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侯华生副检察长的“六个强化”,对禹州刑事检察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提供了刑事检察工作的办案思路、方法。下一步,禹州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干警将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举措、更严的纪律作风,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勇于担当,努力为许昌检察事业高质量、现代化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