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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检察院:凝聚公、检共识 共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23-07-12

为全面贯彻落实许昌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司法理念大学习大讨论大转变大提升动员会精神,进一步凝聚公、检共识,深化协作配合。2月14日上午,襄城县检察院、襄城县公安局联合召开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学习研讨座谈会。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雅主持会议,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县检察院刑检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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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艳慧传达了最高检《关于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办理不起诉案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检察机关常见犯罪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办案指引》等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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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结合办案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行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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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雅结合工作实际,就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特别是“断卡行动”以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定性的区分,危险驾驶罪采取强制措施的标准等提出意见,并针对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出三点建议。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必须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真正地入脑、入心、融入每个案件的办理当中,充分保障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降低诉前羁押率,力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案件办理效果。二要强化逮捕把关。严格控制不必要的羁押,在审查逮捕案件时要更加重视对社会危险性的审查和评估。强化捕前分流,从源头减少羁押。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防止“以捕代侦”“一押到底”。三要深化协作配合。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依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介入引导侦查,提前审核,提高法律监督和刑事办案质效,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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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襄城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推动检警协调联络沟通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更好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以更高水平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