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

深化争先创优 提升工作水平 努力建设检察工作强县

发布时间:2022-05-23

许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  伟

 

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后,许昌县院连续召开党组会、院务扩大会和全体干警会,认真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全面建设检察工作强市”主题大讨论活动,各部门分别组织集中学习和研讨,明确各自工作目标,制定具体落实计划。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组织了学习贯彻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员知识测试,举行了“强素质、争先进、努力建设检察工作强县”主题演讲比赛。通过各种形式,使全体干警切实把会议精神学深学透,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并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

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提出“努力建设检察工作强市,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十三五”时期总体目标,定位准确,目标明确,十分切合全市检察工作发展实际,为未来五年的全市检察工作绘就了发展蓝图,指明了发展方向。市院张桂平检察长讲话指出,实现“建设检察工作强市”这一目标,“建设检察业务强市”和“建设检察工作强市”“分两步走”是时间节点要求,“五个坚持”是要义,“作风转变”是关键,“争先创优”是抓手,不仅紧扣省院的统一部署,更贴近全市检察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作为许昌县院,就是要按照会议提出的五项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争先创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具体讲就是要坚持不懈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坚持不懈深化争先创优。坚持“深化争先创优、提升工作实效、推动务实发展”的工作思路,立足于打基础、谋长远,推动我院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发展。一是大力营造争先氛围。大力弘扬正能量,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为院里争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大张旗鼓进行表彰,着力在全院营造“逢先必争、逢旗必扛、逢优必创”的浓厚工作氛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检察之星”选树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树起岗位的典范、行动的标尺,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二是明确具体争创目标。二至三年建成“检察业务强县”,三至五年建成“检察工作强县”,是未来五年的总体目标;“单项工作争先进,整体工作晋位次”是年度工作目标。要围绕既定工作目标,上下动员、全院一心、目标一致,尽最大的努力去争先创优。三是突出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完善争先创优和工作考评奖惩机制,真正把奖优罚劣落到实处,凭业绩用干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使想干事、能干事的脱颖而出,让不敢担当、庸庸碌碌的心存危机,最大程度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

坚持不懈提升队伍能力素质。检察工作要发展,队伍建设是根本, 建设“检察工作强县”,需要有坚实的人才队伍支撑。市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我们加强人才建设划定了标准,指明了路径。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注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又要注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做到人尽其才、适才用人,形成人人争当人才、优秀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积极搭建各种平台,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训、赛、考”活动,着力提升干警能力素质,全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对综合业务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养和扶持,促使其尽快成长、发挥才干。在全省侦监“十佳”标兵尹明涛的榜样作用下,力争在全省、全市业务竞赛评比中榜上有名,出现更多的全省“十佳”“十优”检察官和全市优秀办案能手,打造许昌县院检察队伍的人才品牌。

坚持不懈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坚持把作风纪律建设摆在检察队伍建设的第一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动机关工作作风持续好转,确保检察队伍不出问题。强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坚持党建、队建、业务一起抓,更好的履行“一岗双责”职能,管住队伍、管好队伍。坚持不懈开展作风纪律督察,加强队伍日常管理,真督实察,真严真管,深入解决“庸、懒、散、软”问题,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让遵守纪律规矩成为干警的习惯和自觉,在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大力倡导“对党忠实、为人诚实、办事老实、工作务实、生活朴实”的“五实”之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实现“建设检察工作强市”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