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刘爽:压力是一个人上进的动力
个人小档案
姓名:刘爽
职务: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
荣誉:“全国未检业务能手”“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三届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河南省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河南省青年卫士”“全市检察机关最美女干警”“全市检察机关新时代青年先锋检察官”
对于刘爽,记者并不陌生。从事法治新闻报道工作十几年,记者与她有过多次接触。在记者的印象中,这位“80后”女孩儿总是把微笑写在脸上。她用这种方式,向身边的人传递正能量。这种微笑,也让孩子们觉得可亲。
201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商法专业的刘爽通过全市政法干警公开遴选,以笔试第一名、综合第二名的成绩考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刚加入“检察大家庭”,她激情满满。可是,理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上班没几天,她就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刘爽在学校时学的是民商法专业,但办理刑事审查逮捕案件主要用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压力面前,她没有垮掉。她一边协助他人办理案件积累经验,一边加班加点突击学习,一个月就将相关知识学习了一遍。“压力是一个人上进的动力。只要肯用功,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回忆当时的情景,她的言语中透着一种自信。凭着扎实的法学功底,她将对法律的敬畏融入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细节,很快便练就了过硬的业务本领。
刘爽上班后的第二年,也就是2013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活动。刘爽和两名同事代表我市检察机关参赛,最终获得综合成绩全省第一名、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制作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她个人被授予“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称号,还为我市检察机关捧回了“优秀组织奖”。凭借赛场上的优异表现,她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的名人,多次受邀外出授课。她时刻牢记自己是“许昌检察人”,用实际行动展示了我市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2017年4月,刘爽走上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岗位。角色变了,工作性质不一样了,压力又一次到来。重压之下,她再一次微笑面对。她紧紧围绕“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工作理念,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努力把法律的温情传递给更多的孩子。
对于涉嫌犯罪的孩子,她秉持“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全力以赴助他们回归社会。对于受到侵害的孩子,她坚持“尊重、关爱、帮助”理念,想方设法抚平他们心理上的创伤。她是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坚持根据特殊孩子的身心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特殊孩子感受到了和普通孩子一样的关爱。她是阳光校园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是法治进校园巡讲小分队的一员,坚持走进深山送法。在禹州市鸠山镇,一次宣讲活动结束时,一个孩子交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谢谢你,我会好好学习,成为像你一样的人”。这张纸条至今仍粘贴在她的笔记本上,是一种纪念,更是一种激励,时刻提醒着她一如既往、不断前行。
4月19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刘爽成为第七检察部的一员。4月24日,她被任命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在检察改革的背景下,这一切对刘爽来说都意味着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想想未来,她脸上仍然是标志性的微笑。“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多做一点儿,让孩子们在法治阳光的沐浴下健康成长,是检察官的担当。”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