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女检察官协会等3个社会组织获得社会组织评估殊荣
发布时间:2022-05-20
2014年6月份以来,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39号)要求,市检察院下属的“许昌市女检察官协会”“许昌市检察官文联”“许昌市检察学会”等3个社会组织参加了许昌市第二批社会组织评估申报工作。经过材料准备、专家审查验收、社会调查评议等相关程序, 3个社会组织在全市98家市直社会组织中脱颖而出。2015年1月,“许昌市女检察官协会”被许昌市民政局评为5A级社会组织,“许昌市检察官文联”、“许昌市检察学会”被评为3A级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