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检察建议助力生鲜食品回归“本色”
“最近农贸市场上卖的肉颜色看上去都比较正常,主要是不打那种红灯、紫灯了……”3月27日,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县域内大型农贸市场、商超时,现场买菜买肉的群众向检察官说道。
时间回到3月12日,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监管漏洞,对农贸市场和部分超市违规使用生鲜灯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工作。
“一些超市、生鲜店卖的肉看着很新鲜,但是买回去后肉就变了样,不知道什么原因……”3月初,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时,有多名群众反映类似情况。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检察官立即深入县域内客流量较大的农贸市场和部分超市进行实地核查。经查,他们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其实是商家违规使用的生鲜灯在“作祟”。有些商家为了让生鲜食品看起来更有卖相,便针对肉类、海鲜、果蔬等使用不同颜色的生鲜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光来“提色增亮”。“失真”的食品色泽“欺骗”了消费者的眼睛,使消费者无法辨认真实颜色,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发现上述情况后,为遏制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情况,确保生鲜食品本色上市,3月12日,该检察院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监管漏洞,规范商家诚信经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发现问题及时投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与维权意识。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开展违法违规使用生鲜灯专项检查活动,对县域内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没收或者责令拆除违规照明设施等措施进行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还对违法商户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
“食品安全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效力,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远说。